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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112年8月15日起調整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之支持性給假措施

教育部函( 臺教人(三)字第1120077990A號 )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08月10日

旨: 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以下簡稱疾管署)112年8月1日宣布「自8月15日起,COVID-19篩檢陽性輕症/無症狀民眾,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日調整為5日;同時全面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」,學校教職員工相關請假事宜一案,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。
 
明:  
  一、 本部112年8月1日臺教高通字第1122202409號函及112年8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02727號函諒達。
  二、 配合旨揭疾管署防疫措施之調整,本部業修正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(以下簡稱大專校院防疫指引)及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(以下簡稱高中以下學校防疫指引),並通函學校在案。有關學校教職員工請假相關事宜,請按學制分別依大專校院防疫指引「四、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請假事宜」、高中以下學校防疫指引「五、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請假事宜」規定辦理,亦即COVID-19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應回歸各該人員請假規定辦理。


註:.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(112年8月1日修正)(自112年8月15日適用)
        0815起取消支持性給假措施

1120815起0+n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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